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組織部、網信辦,總工會、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人社局、國資委、數據局:

為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我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網信辦、省總工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數據局等11部門聯合制定了《湖北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中共湖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湖 北 省 總 工 會 ?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 北 省 教 育 廳

湖北省科學技術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湖 北 省 財 政 廳 ??

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湖 北 省 數 據 局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處)

湖北省關于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

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動人社部等9部門《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和《湖北省數字經濟促進辦法》落實落地,切實發揮數字人才對數字經濟的基礎性支撐性作用,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賦能蓄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創新引領和服務發展,緊貼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需要,扎實開展數字領域重點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數字人才培育平臺、發展機制和組織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升數字人才自主創新能力,增加數字人才有效供給,形成數字人才集聚效應,建設一支為湖北數字經濟發展貢獻重要力量的數字人才隊伍。

二、強化數字人才培養供給

(一)支持數字領軍人才加快成長。堅持著眼長遠,注重發現和培養我省數字領域具有戰略科學家潛質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鼓勵相關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數據官,優先聘請取得數字類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數字技術人員擔任。聚焦數字技術領域科技前沿,開設訂單、訂制、定向培訓班,舉辦高級研修項目,不斷提升首席數據官和企業管理人員數字能力素質,培養一批既懂產業技術又懂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助力產業數字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國資委)

(二)實施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依托高校、科研機構、龍頭企業等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基地,重點圍繞大數據、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電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新職業,根據國家職業標準開發符合我省實際的培訓課程,分職業、分專業、分等級開展規范化培訓、社會化評價,構建科學規范的培訓體系,不斷提升數字技術人員素養和專業水平。(責任單位:省人社廳)

(三)支持高校精準培育數字人才。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置新一代信息技術、大數據、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工業軟件、數據安全、智能制造、電子商務等數字領域相關學科專業,加強交叉學科人才培養。實施職業技能進高校行動,面向高校發布數字技能類職業(工種)認定指導目錄,鼓勵高校學生按規定取得數字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四)加強數字領域博士后培養。鼓勵支持數字領域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建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加大數字領域博士后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在博士后資助項目中對數字人才予以重點支持,精準支持人工智能、信息技術、智能制造、電子商務等數字領域博士后研究人員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五)壯大高素質數字技能人才隊伍。動態優化調整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專業設置,推動開展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重點支持工業互聯網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區塊鏈技術應用等數字領域專業建設。推進數字技能類相關課程、教材教程和教學團隊建設,對標國家標準,全面推行工學一體化數字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加快技工院校工學一體化課堂、課程、專業、院校建設,推廣使用《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指南包、課程包)》,依托互聯網平臺加大數字培訓資源開放共享力度。支持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聯合行業頭部企業,共同開展數字技能人才社會化培訓。(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三、加大數字人才培育平臺建設

(六)強化產學研融合培養體系建設。支持數字經濟骨干企業與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實訓基地,聯合培養復合型、實用型數字人才,加快構建各方協同配合的創新聯合體,突出企業承載數字人才主體地位。依托國家、省和地方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提升集聚吸引優秀人才的示范效應,通過支持承擔重大任務培養和造就一批一流數字人才。(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國資委、省數據局)

(七)深化數字技能人才培養載體建設。圍繞戰略性數字經濟新業態、新職業、新崗位,重點培育一批具有數字技能培養優勢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和帶徒傳技、技術攻關等活動。支持數字型企業聯合技工院校開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鼓勵支持社會力量按要求舉辦數字產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國資委)

(八)支持數字經濟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鼓勵各類孵化基地開辟數字經濟孵化專區,建設創業孵化載體,吸收帶動就業明顯、發展前景好的數字經濟項目入駐,積極為光電子信息、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工業軟件、量子科技、北斗衛星、數字貿易、電子商務等數字經濟創業項目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創業扶持。指導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貼近數字產業、貼近數字經濟需求發展。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支持數字人才在園內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創新、產業、資金、人才等資源鏈條,加大數字人才創業培訓力度。積極培育數字經濟細分領域專業投資機構,投成一批數字經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支持數字經濟“硬科技”和未來產業領域發展,促進數字人才在相關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四、加快數字人才發展機制建設

(九)完善人才引進機制。緊緊圍繞湖北重大改革、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國家級省級自貿區、創新示范區建設的重大任務,開展數字人才引進工作。依托省級重點人才計劃項目,加快引進高層次數字人才。在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中突出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數字領域,通過“揭榜領題”等方式,促進高水平數字人才與產業項目對接。舉辦全省數字領域技術技能大賽,發現培養一批有突出技術創新能力,善于解決復雜工程問題的數字技術技能人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總工會、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十)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持續發布數字職業,在工程技術系列適時增設大數據、量子信息、工業互聯網、虛擬現實等數字領域相關職稱專業。搭建數字人才評價“立交橋”,對參加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并取得初級、中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銜接認定相應職稱;取得高級數字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可作為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重要參考。規范數字技能人才評價,支持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數字型企業備案后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優秀技能人才可直接認定或破格晉升職業技能等級。征集遴選數字產業龍頭企業、社會團體、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等備案成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面向社會提供數字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服務。推動落實數字領域“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在我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企業中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工作。貫通數字人才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職稱雙向發展通道。(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數據局)

(十一)建立成果轉化獎勵機制。完善數字科技成果轉化、增加數字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政策。企業、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應當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深化拓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按照規定賦予科研人員職務成果所有權或不低于10年的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應將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或股權)的70%以上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同時從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單位留存部分中提取經費用于對技術轉移專職人員的獎勵,經費提取比例由試點單位通過制定制度或簽訂協議確定。根據有關規定,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給予的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十二)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持續發布數字經濟從業人員相關崗位工資價位信息,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數字人才特點的薪酬分配制度。事業單位應在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制定和完善高層次人才管理辦法及薪酬分配辦法,鼓勵事業單位參考人才市場價格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不受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完善以省、市、縣政府獎勵為引領、行業和企業獎勵為主體的高技能人才獎勵激勵體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

(十三)優化人才流動機制。支持開展高層次數字人才出國(境)培訓交流,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數字人才國際交流,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骨干人才。暢通企業數字人才向高校流動渠道,支持高校設立流動崗位,吸引符合條件的企業高層次數字人才按規定兼職,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數字領域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兼職創新、在職和離崗創辦企業。落實數字流動人才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各項政策措施,促進數字人才順暢有序流動。(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國資委、省數據局)

五、加強數字人才組織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加強統籌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組織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充分調動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政策制定、資源整合等職責,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抓好督促落實。網信、總工會、發改、教育、科技、經信、國資、數據等部門要立足職能職責,主動謀劃實施好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重點項目。財政部門要確保相關財政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行業組織要共同做好數字人才有關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等部門)

(十五)夯實工作基礎。加強數字人才工作政策研究,支持建設由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專家組成的數字人才智庫,為高質量開展人才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不斷增強數字人才工作前瞻性、系統性。持續開展數字領域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工作,及時調整人才培養方向,促進人才供給和市場需求的高效匹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數據局等部門)

(十六)確保投入到位。鼓勵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不斷加大數字人才培養培訓投入力度。各地應將符合本地需求的數字職業(工種)培養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對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

(十七)做好服務保障。將高層次數字人才納入省和地方高級專家庫,通過國情省情研修,開展咨詢服務、走訪慰問等方式,體現對數字人才的關心關愛。支持和引導各地及用人單位在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為有就業意愿的數字人才配偶提供精細化、便捷化、專業化公共就業服務,解決數字人才的后顧之憂。(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等部門)

(十八)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和人工智能、短視頻、直播等融媒體手段,推出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的數字宣傳產品,解讀數字人才重大政策,傳播創新經驗,宣傳工作成效,發揮正面輿論引導作用,努力營造培育數字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經信廳、省數據局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