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規〔2023〕1號)文件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科技企業梯次培育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瞪羚企業”認定獎勵
1.支持對象
2023年度洪山區“瞪羚企業”(名單見附件1)且目前在洪山區正常經營。
2.支持內容
“瞪羚企業”認定獎勵將根據企業研發投入、成長性等綜合評價確定(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企業需按照申報材料樣式提供以下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1)《2023年度洪山區瞪羚企業認定獎勵申請表》(附件2;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2023年度洪山區瞪羚企業證書(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納稅申報主表和附表(原件,主表稅務部門蓋章);
(6)項目申報承諾函(附件5);
若企業2023年度相比2022年度研發投入存在增長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7)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
(8)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及代表性記賬憑證(各科目單筆金額最大);
若企業為規模以上企業,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9)企業2022及2023年度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A107-1和107-2表。
(二)科技領軍企業獎勵
1.支持對象
2023年在洪山區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且目前在洪山區正常經營。
2.支持內容
科技領軍企業獎勵將根據企業研發投入、規模性等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申報材料
企業需按照申報材料樣式提供以下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1)《2023年度洪山區科技領軍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3);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納稅申報主表和附表(原件,主表稅務部門蓋章);
(5)項目申報承諾函(附件5)。
若企業2023年度相比2022年度研發投入存在增長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6)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
(7)企業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及代表性記賬憑證(各科目單筆金額最大);
若企業為規模以上企業,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8)企業2022及2023年度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A107-1和107-2表。
二、注意事項
1.若企業同時滿足瞪羚企業認定獎勵申報條件及科技領軍企業獎勵申報條件,按科技領軍企業獎勵申報。
2.請企業嚴格按照申報材料樣式編制材料;申報材料內容完整、格式規范、裝訂有序;編制材料目錄,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單;章節間用彩紙隔開。
三、申報要求
1.請申報企業在2024年10月25日前將1份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洪山區經濟信息化和科技創新局,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13室。同時,將紙質版申報材料掃描成PDF文件和《洪山區2024年科技企業梯次培育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4)EXCEL文件發送郵件至hskjj_gxk@163.com。
2.聯系方式
洪山區經科局高新技術科
朱潔 朱玉曉 87374280 87374372
附件:1.2023年度洪山區瞪羚企業名單
2.2023年度洪山區瞪羚企業認定獎勵申請表
3.2023年度洪山區科技領軍企業獎勵申請表
4.洪山區2024年科技企業梯次培育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
5.承諾函
洪山區經濟信息化和科技創新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