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全面推進“信用湖北”建設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2月23日

全面推進“信用湖北”建設的若干措施

(2024年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部署,充分發揮信用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打造“信用湖北”,制定如下措施。

一、樹立政務誠信建設標桿

(一)建立政府信用檔案。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逐步建立我省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信用檔案,依法歸集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等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的信息。實行“政務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法院,省司法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開展誠信監測評價。持續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行動,在“信用中國(湖北)”網站設立“政府違約失信投訴”專欄,對政府采購、債務融資、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投資等領域實行清單管理。開展政務誠信“省市聯動+專項測評”,將評價結果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評、縣(市、區)域文明指數測評體系。(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強化違約失信治理。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強化對失信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信用監管、約束和懲戒,堅決整治“新官不理舊賬”、招商不誠信、政策承諾不兌現、拖欠企業賬款、違約拖欠債務等行為。(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經信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打造商務誠信建設高地

(四)推進質量品牌信用建設。持續實施湖北“萬千百”企業質量提升行動,加強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領域信用建設。開展“湖北精品”品牌培育行動,培育一大批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標桿企業。完善信用信息追溯體系,推動實現農產品、食品、藥品領域“一企一碼”,以及食品、藥品領域“一品一碼”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藥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供應鏈信用管理。依托湖北供應鏈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健全供應鏈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促進交通、商務、市場監管、金融機構等部門之間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利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建立基于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對供應鏈信用記錄、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做好供應鏈風險管控工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湖北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強化電子商務誠信建設。聚焦平臺經濟、跨境電商、直播電商等新模式新業態,實施“信用+”工程。鼓勵商戶公開作出信用承諾,實施“先行賠付”制度,依法建立完善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作用,建立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價、信用應用機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省委網信辦,人行湖北省分行,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依托企業進出口信用管理系統,建立外貿企業多維度畫像系統,實施精準監管,助力打造內陸開放“新沿海”。加快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高水平推進AEO企業認證工作,助力我省企業“走出去”享受更多實惠與便利。(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武漢海關,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筑牢社會誠信建設根基

(八)打造信用城市品牌。圍繞“示范+創建”,以創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和提升全國城市信用監測排名為重點,鞏固深化武漢、宜昌、咸寧、荊門信用示范城市創建成果,支持鼓勵其他城市開展創建工作,制定創建方案,提升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排名,力爭全省新創1—2個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組織誠信宣傳教育。常態化開展信用典型案例評比、信用建設成果觀摩活動,推動“一地創新、全省共享”,講好“信用湖北”建設故事。推進涵蓋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誠信建設。加強重點職業人群誠信教育培訓。開展誠信主題公益廣告征集和推廣,營造“知信、用信、守信”大環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推行信用替代“無證明”改革。大力推行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鼓勵企業通過“信用中國(湖北)”網站免費申請獲取省企業信用報告,代替法院、公安、生態環境等33個領域無違法違規證明。(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法院,省公安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一)推進“兩書同達+協同修復”。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落實“兩書同達”,在向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送達信用修復提醒函。探索推進失信企業的協同修復、結果互認、信息共享,實現“一窗受理、一次辦成”。(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有關部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進企業誠信建設

(十二)加強企業誠信自律建設。提高企業法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意識,引導企業樹立誠信經營理念。鼓勵企業加強內部信用管理,推動企業建立完善生產經營信用檔案,引導企業設立專門信用管理機構和崗位。推行企業守信公開承諾制度,鼓勵企業建立誠信聯盟、簽署誠信共同宣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企業信用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對企業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建立完善各行業、部門企業信用檔案。推動食品藥品、知識產權、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逐步構建覆蓋全行業領域的信用分級分類評價體系,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省統計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交易(采購)中心,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四)鼓勵企業主動應用信用信息。鼓勵企業在采購、銷售、招標投標、投資合作等經濟交易活動中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擴大企業信用產品和服務在各領域的應用。鼓勵企業建立客戶檔案、開展客戶誠信評價,將客戶誠信交易記錄納入應收賬款管理、信用銷售授信額度計量。〔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易(采購)中心,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營造一流融資信用生態

(十五)優化信用融資“一體化”平臺。擴大平臺歸集整合涉企信用信息,增加聯通融資平臺主體數量,構建多場景聯合建模,打造全省“1+17+N”三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推動水電氣、市場監管、稅務、政府補貼等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銀行業金融機構開放查詢,為全省中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信用融資服務。(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住建廳,國網省電力公司,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六)構建“多臺合一”服務矩陣。推動省信用平臺與省中小企業融資信用平臺(“鄂融通”)整合應用,與省投資項目績效綜合評價平臺、省農村資產交易管理信息平臺、省工業互聯網平臺、省供應鏈平臺等專業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打造全線上、全場景、全主題、全周期的融資信用服務矩陣。(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數據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七)創新融資信用服務和產品。圍繞湖北五大優勢產業、九大新興特色產業等重大產業發展推進“信易貸”特色融資服務,推廣“301”融資模式和“銀稅貸”、“政采貸”、“鄉村振興貸”等產品,聯合金融機構創新更多支農支小支綠支科信貸融資產品。(責任單位:人行湖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湖北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稅務局,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打造“信用+N”數智應用場景

(十八)開展基層建設“信用+治理”試點。組織開展信用街道和鄉鎮創建活動。建立街道和鄉鎮信用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將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結合未來社區建設,總結推廣基層有效做法,探索信用換積分、積分換服務的激勵機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委社會工作部,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九)推進產業“信用+園區”建設示范。選擇一批產業集聚度高、信用基礎好、企業服務意愿強的園區,建立園區信用評價制度,構建具有園區特點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在企業入駐資格審查、日常管理服務、單位產出考核、有序退出等方面推進園區的信用建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實施流域“信用+生態”工程建設。以流域為單元,推動全域城市一體推進生態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息共享共用。完善湖北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實施生態環保、水安全等領域信用評價,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強化信用建設基礎保障

(二十一)夯實信用制度體系。深入實施《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根據國家信用立法進程,適時研究制訂我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商務誠信監管、企業信用管理、融資信用服務、分級分類評價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夯實信用體系建設的規范標準。(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湖北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二)強化平臺樞紐功能。加強信用平臺一體化、智能化建設,加強與大數據能力平臺、“互聯網+監管”平臺的協同聯動,打造“上下聯通、橫向貫通”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總樞紐。探索運用區塊鏈、邊緣計算等新技術優化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各地、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在社會信用建設創新領域先行先試,在政策制定、資金申請、人員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公共信用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創新示范工程建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省財政廳、省數據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四)推動互鑒共進發展。圍繞信用惠民便企聯動發展,多種方式推廣交流省內各地各單位創新舉措和經驗,積極推動形成區域信用應用場景的合作發展,實現互認互通互享,做大做強“信用湖北”品牌。對標全國信用建設領先地區,積極開展學習借鑒、交流合作。組織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合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各市、州、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