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2023年職稱工作要點的通知》(鄂職改辦〔2023〕49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3〕24號)文件精神和東湖高新區職稱工作安排,現將2023年度東湖高新區非公企業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東湖高新區相關職能部門登記注冊的非公企業的全職工作人員,且近一年連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東湖高新區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或海外高層次等外籍人員;

(三)符合《關于做好我省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18〕24號)和關于印發《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層次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新職改辦〔2018〕5號)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層次申報人員,統一進行網上申報,同時在“是否高層次人才認定”一欄選擇“是”。

(四)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2.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

3.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不得申報。

4.記入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不得申報。

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結果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條件參照《湖北省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鄂人社職管〔2020〕14號)執行(可自行查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業務專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申報評審條件”欄目)。在東湖高新區相關職能部門登記注冊的非公有制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經濟(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運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商業經濟)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經濟工作,聘任為經濟師(知識產權師、人力資源管理師)滿5年以上,取得高級經濟師(高級人力資源師、高級知識產權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并符合申報條件的經濟專業技術人員。

(二)本通知中所要求的任職年限均按實足年限計算,截止至申報當年12月31日。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符合申報條件人員,按照評審材料要求進行申報,提供業績材料等佐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所在企業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初審蓋章,填寫推薦意見(附件),并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申報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有關申報材料和證件,以企業為單位,統一報送至指定地址。

(四)高評委會辦公室集中受理審核申報材料后,將審核通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組織專家進行面試評審。

四、申報方式和途徑

2023年申報高級職稱采取網上系統申報和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系統申報

1.申報個人所在單位提交“單位用戶賬號開設申請表”后(提交方式和內容見附件“開戶注冊申請表”),用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已開通過賬號的單位無需申請。

2.職稱申報個人通過瀏覽器訪問(http://59.175.218.201:8501)進行申報。在網上完成個人賬戶注冊并填報個人數據(申報信息中“評委會名稱”選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非公企業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推送至單位審核。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打印《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數據錄入必須與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準確。

3.推薦單位進入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單位審核端(http://59.175.218.201:8502),審核人應認真填寫審核、推薦意見“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然后按管理權限將符合要求的申報人員申報材料推送到上級主管部門。

個人申報和單位推送前,請認真閱讀操作說明,準確上傳附件、正確選填相關信息和推送路徑。

(二)線上審核

職稱申報材料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職稱申報者所在單位是申報材料的推薦單位,推薦單位是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審核的第一責任人,對申報人員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高評辦收到單位推送的材料后,在線進行復核,確定是否受理材料。

(三)報送紙質材料

經高評辦網上審核通過后,紙質材料統一報送至中國光光谷人力資源產業園服務大廳。報送時現場須進行原件審核(原件審驗后當即退還),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簽字、蓋章。

五、申報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需裝訂的申報材料:

1.評審材料目錄(按以下順序打印)

2.《誠信承諾書》手寫簽名、推薦報告、公示證明原件(見附件)

3.身份證復印件(A4幅面,下同)

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復印件

5.全國《高級經濟實務》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打印件1份,報考時的專業、級別應與職稱申報評審的專業、級別相一致;

6.經濟師資格證書(或對應經濟師職稱使用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7.社保繳費明細(單位提供);

8.提供2018—2022年5個年度的考核情況;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申報人在任職期內的年度表現等次情況證明。

9.任現職以來所完成的管理方式、標準編寫、技術革新、產品創新等主要經濟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請在業績情況欄突出上年納稅總額和上年安置就業人數等經濟數據)。在完成經濟工作中為促進企業發展、效益提升等采取的方法措施;以及主要業績成果與貢獻;驗收或成果鑒定材料復印件(需顯示申報人員的項目角色、完成量、完成效果或行業地位);

10.或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或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水平的有關材料復印件(論文期刊需復印封面、目錄、版記和本人論文頁),提交外文論文的需附中文摘要、注釋;

11.或任現職以來主要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資料的復印件。

(二)不需要裝訂的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首頁須粘貼申報人照片,必須手工填寫表格內容,評審表不得涂改,不可復印,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系統自動生成,下載打印)A3雙頁打印一式5份。

六、水平能力測試

(一)經濟專業(常規)

執行鄂人社職管〔2020〕14號文件精神。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濟專業人員初、中級職稱通過參加國家統一考試方式取得,不得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經濟專業人員副高級職稱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不再組織水平能力測試。高級經濟師(高級知識產權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二)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才

執行鄂人社職管〔2020〕13號文件精神。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才評審可關注2024年評審通知,受理評審材料后統一安排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有關要求

1.裝訂材料雙面打印,建議不超過200頁。申報材料用厚實的檔案袋裝好,在檔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紙條注明申報者姓名、單位名稱、申報級別、申報專業、申報類型(正常申報、破格、平級轉評)。

2.參評審閱的業績材料,以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準,截止時間后提供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3.推薦單位要對紙質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蓋章、審核人簽字。未經蓋章、簽字的材料高評辦一律不予受理。

八、報送材料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網上材料申報時間:報名時間: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審核時間:2023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評委審閱的業績材料,均以截止時間為準,截止時間后提供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二)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3年11月6日至11月23日(僅工作日)。

申報時間截止后,企業及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網上送審及紙質材料報送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報。

(三)紙質材料報送地點:

中國光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服務大廳職稱窗口(高新大道770號光谷人才大廈)。

服務大廳聯系電話:027-65523202

光谷人才集團:027-65523487

QQ群:770321276

九、收費標準

繳費標準依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鄂價費〔2001〕32號和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鄂財綜發〔2011〕32號規定,經濟專業(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才)高級經濟師評審費:300元/人。報送紙質版材料時相關費用一并交清(評審費由光谷人才集團統一收取并開具發票,請各企業負責人提交紙質材料時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十、評審結果公示及電子職稱證書辦理

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結果將在東湖高新區政務網(http://www.wehdz.gov.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查驗”欄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模塊下載電子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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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相關表格模板及文件.zip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非公企業經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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