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44號),現就組織推薦2023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所在地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
二、市州經信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組織實地抽查。在符合《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擇優遴選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前列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向省經信廳推薦。
三、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四、集群申報采取紙質報送方式,請各市州經信部門于2023年7月3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各一式4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報送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武漢市武昌區洪山路10號洪山大夏A座26樓)。
聯系電話:027-87814061
附件:1. 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
2.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
3.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2022年版)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