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硚口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漢江灣質量獎。截至目前,漢江灣質量獎共評定了2屆,1家單位獲得漢江灣質量獎3家單位獲得漢江灣質量獎提名獎。樹立了一批質量標桿,引導了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模式與方法的推廣應用,在全營造了重視質量管理、追求卓越績效的濃厚氛圍,有效的促進了質量強建設。

2017年起,《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湖北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等法規先后出臺,《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湖北省長江質量獎管理規定》相繼修訂,同時,《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關于武漢市申報2022年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復函》對武漢市市長質量獎獎項設置、表彰周期等提出了新要求。20221117日市政府《武漢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出臺,硚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新出臺的《武漢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重新起草漢江灣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在起草過程中,硚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學習《武漢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深入分析我現狀,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和措施,形成漢江灣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法》初稿。同時廣泛征求意見(區質強委員會成員單位、重點企事業單位、全社會),對未采納的意見逐條向相關單位和個人反饋,并溝通達成一致。最后對《辦法(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辦法》。

三、主要內容

在舊《辦法》的基礎上,修訂后的新《辦法》共七章,分別包括總則、組織管理、申報條件、評定程序、激勵與推廣應用、監督管理、附則34條。相對于舊《辦法》,在表彰周期和獎項、專家評審、評定程序、評定標準、獎勵措施、重點產業、示范引領等7個主要方面進行了修訂。

(一)調整評定周期和獎項。與《武漢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保持一致表彰周期由原來的1年一屆調整為5年一屆,并增加漢江灣質量獎個人獎。其中,單位獎由原來的每屆4個增加為每屆8個(3漢江灣質量獎、5漢江灣質量獎提名獎),增設個人獎4名,個人不設提名獎。

(二)組建漢江灣質量獎評審組市質量專家庫挑選若干專家,組建評審組,開展具體評審工作,由3名以上奇數專家組成,評審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三)細化評審環節增加綜合評價環節,評審組在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后,綜合評價提出漢江灣質量獎單位獎和個人獎候選名單。區質強辦對評定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明確監督方式、責任追究、退出機制等事項。

(四)優化評定標準。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按照《武漢市市長質量獎單位獎評定標準(試行)》,從領導作用、戰略發展、品牌影響、員工契合、創新驅動、質量提升等六個維度,對制造類、服務類、教育類、醫療類等企事業單位進行評定

(五)完善獎勵措施。將獲獎單位獲得的漢江灣質量獎信息向社會公示,向政府部門、金融機構開放共享。取消原來對獲獎單位50萬元和提名獎單位10萬元的資金獎勵,增加對獲獎個人的資金獎勵,獎金金額不寫入《辦法》,實際按照5000元標準執行。

(六)突出重點產業。圍繞硚口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支持醫療、現代服務、教育、傳統優勢產業中的龍頭骨干等企事業單位和成長性強的中小型企業申報

(七)強調示范引領。明確了漢江灣質量獎旨在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創新,傳播先進質量理念,積極宣傳、推廣獲獎單位和個人的先進經驗和成果。要求獲獎單位和個人落實公益質量宣傳推廣責任,開展有關質量管理的基礎研究、標準研制等,有效促進質量效益整體提升。

四、積極意義

新制定的《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漢江灣質量獎評定管理制度,更好地發揮質量獎勵制度的積極導向作用,引導和激勵全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濃厚意識,帶動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的推廣應用,激勵各行各業不斷提升質量,追求卓越,助力質量強建設和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