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質量強區戰略實施,引導和激勵廣大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的質量管理經營模式,提高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升我區質量總體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依據《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武新管市監[2019]5號)規定,現決定開展東湖高新區“第四屆光谷質量獎”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依據《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光谷質量獎設定光谷質量獎·卓越獎2個、光谷質量獎·優秀獎5個。授予質量領先、技術創新、品牌優秀、效益突出,在全區具有顯著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組織。獲得“光谷質量獎·卓越獎”組織分別獎勵100萬元,獲得“光谷質量獎·優秀獎”組織分別獎勵30萬元。



二、申報對象

注冊在東湖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組織質量管理和運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產品、服務、工程質量以及環保治污、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方面處于國內或國際領先地位,具有顯著行業示范帶動作用,為東湖高新區質量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



 三、申報條件


(一)在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具備相應的營業資質或證照;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有效,具有行業特色和企業特點,具備完善的質量改進機制;

(四)具有突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近三年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區域內同行業領先地位,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近三年其社會貢獻位于區域內前列;

(五)注重標準化工作,有較強的標準創新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并通過達標評估;

(七)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有效投訴,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光谷質量獎申報表》紙質兩份、電子版一份;
(二) 企業(組織)簡介(3000字以內)兩份;
(三) 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編寫自我評價報告,自評報告要求文字簡練、凸顯特色、內容完整,數據客觀真實、注重比對,含圖表3萬字左右;
(四) 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資質、品牌、榮譽、績效等成績,需提供相應的證實性材料;


(五) 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7年至2019年)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六) 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
光谷質量獎申報表、有關光谷質量獎的文件資料,可點擊附件下載。




五、申報時間和受理部門


(一)申報時間:2020年12月03日至2021年3月5日。

(二) 受理部門:武漢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管理辦公室

請于2021年3月5日17:30之前將資料提交至武漢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管理辦公室209室 ,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

(一) 光谷質量獎的評定程序和方法嚴格按照《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執行。
(二) 對申報組織已獲得當年、評獎依據為GB/T19580的市級及以上政府質量獎的,可相應簡化評獎程序。
(三) 光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不向組織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組織負擔。
(四) 東湖高新區各部門要做好光谷質量獎申報組織的培育、推薦及宣傳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優中選優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具體工作要認真負責、嚴謹細致,確保推薦組織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五) 資料上報后,要嚴格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要求,依據相關規定程序組織評選,任何組織或個人在評選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聯系方式


苗耘:87209858  13554297910
黎沙: 87205018  15271906996
郵箱:165513267@qq.com




武漢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管理辦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光谷質量獎申報表

光谷質量獎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