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國辦發〔2021〕49號)要求,科技部、財政部研究制定《地方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評價辦法》,并委托第三方根據《地方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評價辦法》對各地方進行評估??萍疾繒斦繉υu估結果作了復核,擬推薦浙江、山東、湖北、江蘇、安徽作為2021年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成效明顯督查激勵省份。

  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

  聯系電話:010-58884279,傳真:010-58884282

 

                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