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總體方案》(銀保監發〔2020〕46號)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最新要求,以打造中國特色科技保險創新體系為主線,完善科技保險服務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深化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科技產業創新中原始創新、技術創新的風險管理需求,建立保險全方位服務科技風險管理的生態體系,實現保險鏈與科技產業鏈的深度融合,推動科技保險全面服務科技創新。

(二)建設目標。到2025年,構建服務科創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需求的科技保險服務體系,突出示范區“改革創新、示范引領”的功能定位,打造保險與投資雙輪驅動的科技保險東湖模式,將示范區建設成為科技保險機構集聚區、科技保險創新領航區、科技保險監管創新先行區和科技保險生態建設標桿區,助力武漢科技強市及區域金融中心建設。建立一套基于沙盒監管理念的科技保險監管體系和科技保險服務標準,培育、引進相關保險科技、研究機構等20家以上;吸引一批國內外頭部保險機構在示范區落戶或者設立分、子公司開展業務,新增各類保險專營機構、保險中介及服務機構等50家以上;提升區內科技型企業投保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投保企業突破5000家;全面提升保險對示范區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的滲透度和保障率,提供風險保障達到1萬億元以上;引進保險資金1000億元以上。

二、建設任務

(一)壯大科技保險機構體系

1.設立、引進法人保險機構。籌備設立東湖保險公司。吸引國內外頭部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示范區落戶或者設立分、子公司,爭取到2025年,示范區內全國性保險公司及省分公司達到3家以上。(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招商辦、市地方金融局)

2.支持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示范區內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建立綜合性科技保險服務網點,爭取每年新增2家以上。推動相關保險總部機構指定專門部門,對接指導示范區內保險分支機構開展保險創新,對其實行單獨管理、單獨考核,并在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3.培育科技保險中介體系。引進國內外專業的保險經紀、保險代理、保險公估等中介服務機構落戶示范區,爭取5年內各類保險中介機構新增20家以上。探索發起設立依托于互聯網、服務科技保險發展的新型綜合性保險中介服務集團。(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招商辦、市地方金融局)

4.完善科技保險配套服務體系。大力發展保險精算、風險管理及評估、損失理算、法律咨詢等專業服務機構,爭取到2025年,各類保險專業服務機構新增20家以上,完善科技保險配套產業鏈。通過政策引導保險公司將后臺研發中心、數據處理中心、人才培訓中心等機構或者部門落戶示范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5.大力發展保險科技新業態。支持各類主體在示范區內設立保險科技公司,鼓勵保險機構設立保險科技子公司,爭取到2025年,各類保險科技公司新增20家以上。鼓勵提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保險領域的運用水平,推動保險業商業模式創新、產品創新。(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招商辦,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二)提高科技保險產品供給水平

1.加大成熟科技保險險種推廣力度。對經科技部、中國銀保監會正式批準的科技保險險種,進一步擴大覆蓋面,逐步將服務對象從高新技術企業擴大到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區內符合投保規定的企業實現全覆蓋。引導鼓勵科技型企業自愿選擇、自主投保商業性雇主責任保險,實現區內企業愿保盡保。(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2.積極開發支持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保險險種。圍繞企業在創新研發、生產運營、市場推廣及成果轉化等重點環節的風險研發專屬保險產品,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對在科技保險險種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貢獻的機構給予政策傾斜。加快發展符合示范區實際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首版次高端軟件研發及推廣應用保險,擴大納入保費補貼機制的品種范圍和企業范圍。積極開發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損失保險等創新型保險險種,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風險保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3.培育知識產權保險體系。常態化推進專利執行保險、侵犯專利權責任保險、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保險、專利代理人職業責任保險等專利保險新險種,將知識產權保險從專利逐步拓展到商標、地理標志、版權等,構建大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體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4.加強對科技創新人才的保險保障。提高企業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保障水平,將其納入到科技保險財政補貼范圍,擴大保險規模。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和有條件的企業投保各類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產品,支持科技型企業留住高管人員、業務骨干和關鍵研發人員等核心人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5.推進工程質量和綜合治安保險。開展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在學校、醫院等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項目以及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上,試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工程質量問題先行處置和賠償。在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項目上,探索將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相關費用納入工程建設概算審批范疇。建立科技園區公共安全和應急費用保險機制。(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應急管理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三)創新推動保險資金運用

1.建立保險資金投資對接機制。搭建政府、保險機構、科技型企業等多方信息互通平臺,引導和鼓勵保險資金投向示范區的重大產業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制定政府與保險資金的運用對接機制,改革完善增信模式。(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

2.探索保險資金投資新方式。加強與各保險總部機構和中保投資公司的戰略合作,鼓勵保險公司以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設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方式參與示范區經濟社會發展,爭取5年內引入保險資金1000億元。鼓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等依法依規發起或者參與投資瞪羚企業成長基金、獨角獸企業培育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科技資產證券化等,豐富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

3.探索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屬地監管試點。探索各保險機構在示范區內的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投資項目注冊登記或者投資后,接受湖北銀保監局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管機制。(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四)增強保險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1.保險支持外向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積極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加大對光電子、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和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支持力度,對示范區內出口業務的參保需求做到全覆蓋,對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做到應保盡保。支持保險機構發展海外投資保險、海外租賃保險業務,為科技型企業海外投資、產品技術輸出、國家“一帶一路”重大工程建設提供綜合保險服務。進一步加大進口信用險和國內貿易信用險發展力度,為企業開拓市場提供風險保障,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2.保險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鼓勵保險機構將醫療新技術、新藥品、新器械應用納入健康保險保障范圍。支持保險公司在示范區內投資大健康產業,爭取興辦3家以上健康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養老社區,保障用地供應并合理確定用地供應價格,推動示范區大健康產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3.保險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繼續推廣科技貸款保證保險,擴大業務規模和覆蓋面。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中小微企業專屬保險產品,探索“保險+融資”聯動新機制。完善“政府、銀行、保險、擔保、基金”五位一體的科技融資支持體系,打造科技金融協同發展新模式。探索開展專利權、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險業務,重點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保險公司利用綜合金融優勢,開展資產并購保險、保薦機構先行賠付責任保險等創新產品,為科技型企業并購、上市保駕護航。(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五)打造科技保險創新平臺

1.打造科技保險綜合服務平臺。聯合示范區內的各類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等,共同設立東湖科技保險發展促進中心。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風險點,制訂專屬保障方案,對于風險較大的科技保險產品,實行“一家牽頭、多家共保、按需再保”的模式,由各家保險公司形成共保體,然后根據需求引入再保機制,共同為企業提供風險保障,提升科技保險對科技創新發展的支持作用。(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

2.成立東湖科技保險產品研發中心。組建“保險公司+科技型企業+政府”的科技保險產品研發團隊,重點針對示范區內“221”產業體系進行專屬產品定制研發。(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

3.打造科技風險管理國際合作交流平臺。開展科技保險創新的國際合作和定期交流活動,舉辦科技保險國際論壇,深化科技風險管理、科技保險理論與技術的研究和創新。(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局、市商務局)

(六)夯實科技保險發展基礎

1.創新保險服務科技創新體制機制。通過對科技型企業投保費用進行補貼、設立科技保險產品創新獎、政府直接購買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等多種方式,對科技保險創新予以支持,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和動力。(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局)

2.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政策。爭取中國銀保監會支持,在機構設立、創新項目試點、保險資金運用等領域給予相應的政策傾斜。探索建立險資項目安全退出的新機制。研究建立監管沙盒機制,對創新性保險業務試行保護期,建立科技保險創新容錯免責機制。(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局)

3.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保險業與科技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其他金融機構等溝通協調,打通相關政府部門、保險業、科技型企業等關聯行業的數據信息通道,為科技保險產品創新與監管提供數據支撐。(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

4.推進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建立科技型企業信用記錄,開展科技型企業行業信用評價,依據該評價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并將科技型企業的行業信用等級、監管結果等信用信息向市信用平臺推送,計入相關主體的信用記錄,供社會、政府部門查詢使用。持續推動信用信息在保險、銀行、政府、社會多元化應用,形成“信用+保險創新”模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

5.培養科技保險人才。將高層次科技保險人才列入“武漢英才”等重點人才引進計劃,并給予相應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強科技風險管理與保險人才的培訓,提高科技保險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責任單位:市招才局、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6.建設科技保險文化和品牌。面向示范區企業進行科技保險產品和相關法律法規、案例宣傳,逐步提升企業科技保險投保意識。充分發揮各保險公司和保險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與宣傳、文化、新聞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共同推進示范區保險文化和品牌建設。(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局)

(七)創建科技保險產業園

1.確定科技保險產業園的地理空間與發展定位。在東湖高新區規劃科技保險創新產業園的物理空間,以“三年成形、五年成園、十年成勢”為發展目標,致力于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保險創新試驗區、科技保險產業集聚區和保險科技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2.打造保險產業生態鏈。引進、培育新型健康保險機構、養老保險、相互保險等特色型、創新性保險法人機構,著力打造以互聯網保險、保險產業與技術創新孵化器等為特色的保險科技產業生態基地。鼓勵在園區建設科技保險數據中心、科技風險實驗室等行業基礎性平臺,以及科技保險研究機構、科技保險創新產品展示交易平臺等保險公共服務載體。(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招商辦、市地方金融局)

3.優化保險產業園的運營模式。由政府引導,吸引大型保險機構和社會資本等建設相應的保險產業基地,將科技保險創新產業園統籌納入東湖高新區產業布局,在土地供應、規劃立項、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將科技保險創新產業園重大項目和重點工程納入綠色通道,切實加強服務保障。對進駐園區的主體,在機構設置、產品創新等事項上簡化審批流程和環節。(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地方金融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推動。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相關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建設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示范區建設的各項重大任務,協調推進各項保險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地方金融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金融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圍繞總體目標,將建設任務納入部門重點工作,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湖北銀保監局作為屬地監管部門,全面指導、支持、參與示范區各項建設任務。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負責日常建設組織工作。

(二)優化政策支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財政支持,市、區財政部門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示范區建設。全面落實國家有關科技保險的各項稅收優惠和獎勵政策,出臺適應示范區建設要求的科技保險人才引進政策及科技保險機構落戶、科技保險產品創新獎勵政策等。(責任單位: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三)加大科技保險創新監管。加強對科技保險創新發展中的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建立科技保險糾紛協調機制。鼓勵保險公司強化科技保險創新中的風險管理,運用再保險的方式轉移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四)建立科技保險統計與政策導向效果評價體系。建立科技保險統計體系,全面掌握科技保險服務基礎數據和信息。編制國內首個“科技保險發展指數”并建立年度發布機制,對科技保險發展情況和政策導向效果進行評估,提高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建設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