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建立科技型企業梯次成長機制,持續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按照《市科技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7號)的要求,現就東湖高新區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科技“小巨人”企業是指在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管理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或模式創新取得核心競爭力,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稅務關系在東湖高新區,注冊時間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下列要求之一:
1.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1件或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3件或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程序
按照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條件,由各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申報及評審,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并將認定結果報市科技局備案。
三、申報材料
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1.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一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各單位應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要求填報相關材料,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填寫(申報材料樣式見附件2)。申報的材料內容要求必須是可以公開的,不涉及國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四、注意事項
請各單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于2020年10月26日前報送東湖高新區科創局(報送地址:武漢市東湖高新區高新大道777號管委會2號樓4005)。同時,將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報信息表(見附件3,將文件名改為企業名后再提交)發送至郵箱:zkov2018@163.com。
已申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只需報送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至管委會2號樓4005,并將附件3發送到郵箱zkov2018@163.com。
五、聯系方式
祝凱 65563216 余溪67880523 QQ交流群:1032220015
附件:1.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請表.docx
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