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做好第二批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廳(局):
為做好第二批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支持數量。中央財政分三批(每批不超過三年)重點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擬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600家左右,第二批第一年的實施期為2022年全年。本次申報材料中的“實施期初始值”按2021年5月31日數據填寫,年度數據(如主營業務收入、營業收入、產品出口額、研發經費支出等)按2020年末數據填寫,“實施期滿一年目標”按2022年末目標數據填寫,“實施期滿兩年目標”按2023年末目標數據填寫。
(二)支持對象和內容。支持對象及內容參見《通知》,第二批暫不安排“由各省份統籌支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升“小巨人’企業提供服務的獎補資金”。各批次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以及面向重點“小巨人”企業提供“點對點”服務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不可重復。
(三)條件要求。重點“小巨人”企業以及面向重點“小巨人”企業提供“點對點”服務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條件要求與《通知》附件要求一致。請嚴格按照要求,把好重點“小巨人”企業條件審核關,確保報送企業符合《通知》中明確的基礎條件、產業導向、專業化程度、經營管理和成長性等條件。其中,“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判斷時間截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公示結束前;“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以上”的判斷條件為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計劃”的判斷條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掛牌的計劃。
(四)產業導向。請在嚴格把關“產業導向”條件基礎上開展相關工作。
二、材料報送
(一)《實施方案》提綱參見《通知》附件《xx省份第X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模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根據專家意見,對《實施方案》的4個附表進行了調整,新的4個附表見附件。
(三)每個附表均需省級中小主管部門對填報數據進行核實,并力口蓋公章,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三、時間安排
請于2021年7月26日前報送第二批《實施方案》(報送版)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包含加蓋公章紙質版和掃描PDF電子版各一式三份。
聯系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010-6820530168205328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196532461965364
附件:1.xx省份第X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匯總表
2.XX省份第X批支持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匯總表
3.XX省份第X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基本情況表
4.xx省份第X批重點“小巨人”企業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