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根據工信部省經信廳和市經信局有關通知要求,東湖高新區擬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申報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必須具備五項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二)在國內建有科研、生產基地且中方擁有控制權;

(三)已認定為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

(四)技術創新成果通過實施技術改造,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

二、基本標準

申報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有六項基本標準:

(一)具有核心競爭力和領先地位。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積極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科技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三)具有行業帶動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通過競爭發展,形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并在市場中享有相當知名度。

(四)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近3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現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五)具有較強應用新技術能力。積極實施技術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節能減排降耗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

(六)具有創新發展戰略和創新文化。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努力營造并形成企業的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新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三、推薦程序

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的企業,企業服務局進行申報,并對申報材料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企業服務局將逐項對照基本條件、基本標準,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查看核實,之后向市經信局出具書面推薦函予以推薦。

四、有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函;

2、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見附件);

3、申報材料所需的證明材料等。

申報材料紙質文件一式5份,A4紙張規格,雙面打印,按規定順序簡裝。電子光盤3份。

(二)截止時間

請在2020年5月7日之前,報送至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局(高新大道777號7號樓7016室)

聯系人:李國偉,聯系電話:027-65526702;

胡昭平,聯系電話:027-65563309

附件: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docx

 

 

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局

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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