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小微企業再獲減稅利好
月銷售額10萬以下 免繳增值稅
近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稅務局獲悉,全國小微企業再獲減稅利好,武漢市96%的企業將不同程度減稅。
據悉,新一輪小微企業減稅舉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提高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并加大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放寬后的條件為:從事國家非禁止和限制行業,且企業資產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在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在300萬元以下的企業。二是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從月銷售額3萬元調整到10萬元,即月銷售額10萬以下的,不用再繳納增值稅。
政策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5%和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相比以前25%的法定稅率,優惠幅度達67%至80%,全市企業優惠覆蓋面也提高至96%。
據測算,我市今年預計減免企業所得稅額20億元,與2018年相比減稅額增長一倍多。
記者從武漢市稅務局了解到,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按月或按季度繳稅;同時,不動產銷售額可以在當期月銷售額中扣除,不算在銷售額中計算繳稅。如果是自然人,出租不動產按月分攤后不足10萬元的,也將免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