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湖北省發布《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科技創新20條”)。2018—2022年,湖北每年籌集100億元,用于重點支持重大平臺、重大項目、重大園區建設等。
“科技創新20條”,具體包括提升科技創新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和優化創新生態環境等5個方面共20條政策。
湖北將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將優化需求導向的科研項目管理機制,給項目管理“放權”。推行“材料一次報送”,賦予科研機構、企業、行業協會、科研人員更大的話語權和決策權。還將給經費管理“松綁”,給人才流動“清障”,賦予科研機構更大自主權。在分配激勵方面,允許研發團隊分享技術股份、管理團隊合法持有股份,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等措施。
在重大園區建設上,湖北將打造科技創新策源地和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將依托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高端人才、創新要素、高端產業匯聚到創新發展核心承載區,將“中國光谷”打造成為“世界光谷”,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策源地。
湖北提出,力爭到2022年,以科技創新為引領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綜合科技創新水平指數位居全國前列。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建取得標志性成果,國家實驗室建設有實質性進展;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新興產業集群形成規模,產業創新能力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