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區轄區內工業企業

為緩解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壓力,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辦文〔2020〕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政辦〔2020〕18號)要求,現就做好第三批工業類中小微紓困企業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在武昌區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在武昌區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工業類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

企業在2020年1月之前生產經營正常,因受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性流動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征信記錄良好,正常納稅,具有采購訂單及銷售合同,交易背景真實有效。

優先推薦產業鏈關鍵企業、民營中小微工業企業。

已納入工業類中小微紓困企業名單內的企業不再推薦。

二、工作流程

(一)企業組織。請符合以上推薦范圍的轄區內工業類企業,填寫《武漢市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見附件),于2020年716日之前報送至指定郵箱。申報企業同時需“漢融通”(市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平臺https://hrt.wuhan.gov.cn/)完成注冊入駐并提出融資需求。原則上單戶企業貸款金額在1000萬元以內,制造業企業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二)推薦上報。區科經局將審核后的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信息報送至市經信局。市經信局組織確定第三批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名單,推送給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三)銀行審核。貸款主辦銀行按程序對推薦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定紓困貸款支持企業及授信額度,并發放貸款。  

(四)辦理貼息。對納入紓困企業名單,且已獲得貸款的企業,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和各經辦銀行按照規定范圍和程序辦理貼息。

三、有關要求

(一)區科經局做好推薦企業審核工作,真正將誠實守信、有訂單有市場而確實因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流動性困難的工業類中小微企業推薦上來。

(二)企業應如實、準確、規范填寫相關信息,確保填報內容完整、信息準確、行業分類明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薦企業名單不予受理。

(三)企業必須將貸款用于與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復市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享受貼息支持的貸款企業,不得挪用貸款資金用于償還企業其他債務,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和個人消費,不得用于投資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一經發現,取消企業享受的優惠貸款,追回貼息資金,并將失信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記錄。

聯系電話:88936923

電子郵箱:784462825@qq.com

 

附件:1、《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

2、武漢市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3、《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政策解讀(第一期)

4、《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政策解讀(第期)

 

武昌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078

 

附件:關于組織推薦武昌區第三批工業類中小微紓困企業的通知(1).zip (177.4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