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府機構應預留本部門年度采購預算總額30%以上面向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業無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除外)。

       工信部、發改委、財政部和國資委日前印發《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下稱《計劃》)。博覽財經首席研究員李宏圖接受上證報采訪時表示,《計劃》的相關措施將為科創板帶來豐富、高質量的企業資源。

       四部委提出,用三年時間,總結推廣一批融通發展模式,引領制造業融通發展邁上新臺階;支持不少于50個實體園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圍繞要素匯聚、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構建工業互聯網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培育6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到2021年,形成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為大企業注入活力的融通發展新格局。

       《計劃》提出的具體任務包括:發揮龍頭骨干對供應鏈的引領帶動作用,在智能制造、高端裝備制造領域形成10個左右帶動能力突出、資源整合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大企業。推動建立聯合培訓、標準共享的協同管理體系。打造多方共贏、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體系,帶動上下游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構建基于互聯網的分享制造平臺,有效對接大企業閑置資源和中小企業閑置產能,推動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線共享和優化配置。鼓勵大企業為中小企業提供一攬子的信息支持,包括上游產品供給、下游產品需求、產品質量及流程標準,提高全鏈條生產效率。推進工業強基、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等專項行動,推動制造業龍頭企業深化工業云、工業大數據等技術的集成應用,實現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為順利完成以上任務,《計劃》要求,進一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落實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平等市場主體地位。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府機構應預留本部門年度采購預算總額30%以上面向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業無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除外)。

       《計劃》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建立融通發展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融資信息對接清單,金融機構增加融資供給。鼓勵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引導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支持。同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拉動各類產業基金、社會資本,引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中央財政連續三年支持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有條件的地方可專門安排資金予以支持,促進涌現更多創新創業企業并不斷擴大集聚效應,加快形成“產業創新+孵化”的共生共贏機制。

       李宏圖認為,“《計劃》是一個體系,可以概括為:大中小企業之間的供應鏈+數據共享+融資+產銷結合。既以大帶小,又將供銷聯接,同時在數據開放、融資支持等方面,全面改善中小企業生的生存環境,也為科創板帶來了豐富、高質量的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