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20〕13號)等文件精神,推動我市各類開發區加快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打造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再創高質量發展新業績,結合實際,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放活改革自主權
(一)優化開發區機構職能。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市場化”原則推進開發區內設機構改革,在核定的機構總量內圍繞主責主業自主設置內設機構,重點加強經濟發展、投資促進、科技創新、服務保障等部門力量,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推進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優化協同高效。以市場化運作為基礎,優化管委會職能,建立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加強開發區經濟發展職能,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和開發運營職能。(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同〉)
(二)優化開發區開發運營機制。支持開發區建立市場化開發運營機制,由專業運營主體負責區域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投融資、專業服務等工作。鼓勵開發區運營主體根據發展需要實施開放性市場化重組,積極引進外來資本開發運營特色產業園區。(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激勵機制。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的前提下,引入市場化、競爭性選人用人制度,在國家級開發區試點推行全員聘任競爭上崗和末位淘汰制。實行全員聘用制的開發區可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確定薪酬水平、分配辦法。創新績效考核體系,以關鍵業績指標(KPI)考核為核心,試行“以崗定酬、按績定酬”薪酬制度,將個人績效薪酬與園區考核系數、部門考核系數、個人考核系數直接掛鉤。(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復制推廣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改革經驗。在職務科技成果“三權”(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改革、新型研發機構推廣、科技金融創新等領域,推廣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改革成果。突出投資貿易便利化、商事制度改革等重點領域,鼓勵開發區積極穩妥復制推廣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改革經驗。(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武漢海關,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積極爭創國家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支持開發區事業單位采取公開考核的方式擇優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單位無相應空崗的可通過特設崗位予以聘用。率先在開發區探索建立新型工業用地(M0)的支持制度。研究制定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調整操作辦法。充分發揮“漢融通”平臺作用,做大做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用足用好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貸款專項資金。支持開發區企業集體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支持開發區開展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降低用能成本。(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樹立“店小二”理念,做到有呼必應、無事不擾。支持開發區率先全面落實《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武發〔2020〕7號),在23項主要營商環境指標上領先全國、打造樣板。探索通過委托、下放等形式,向國家級開發區全面下放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各區人民政府向省級開發區全面下放區級經濟管理權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
(一)推動招商引資擴規提質。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規〔2019〕6號)。支持國家級開發區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招商、企業入駐服務等,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市場化招商服務機構,按照屬地化原則,各區可根據其引進項目對本區域的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加強校友招商,構建“園區+母校+校友”利益共同體。實施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健全外資企業投訴處理機制,保障外商投資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對外貿易質量。大力開展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一批特色服務出口基地。深入推進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探索形成適應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發展的管理模式,帶動中小微企業出口。重點支持已設立綜合保稅區的開發區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建立線上線下一站式對外貿易綜合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進出口相關資質申領、退稅、報關、信用保險等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拓展開放合作新空間。加快推進中法武漢生態示范城、中日產業園、中德國際產業園、中印(武漢)科技產業園、中美大健康產業園等國際產業園建設。鼓勵國家級開發區整合或者托管區位相鄰、產業互補的省級開發區或者特色園區,打造更多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產業共同體。(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三、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一)編制實施開發區產業地圖。調整優化開發區產業布局,以“十四五”規劃、院士引領十大高端產業發展行動計劃等為指引,在全市產業地圖基礎上,按照每個開發區不超過3個主導產業的原則,抓緊編制開發區產業地圖,構建錯位競爭、優勢互補的產業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聚焦主導產業“補鏈強鏈”。拓展壯大“光芯屏端網”、汽車制造與服務、大健康產業,加快打造三大萬億級產業集群。建立市領導擔任服務產業鏈的“鏈長制”,強化產業、創新、人才、資金、政策、招商“六鏈統籌”。支持龍頭企業擴區擴園和在現有園區建設“園中園”、“區中園”,支持龍頭企業扶持本地產業鏈、供應鏈配套企業,形成特色鮮明的產業集群。聚焦產業薄弱環節補鏈,支持企業加大技術裝備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促進產城融合。將開發區基礎設施納入全市基礎設施規劃,在開發區布局建設5G、大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支持開發區完善教育、醫療、文體等設施,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高品質開發區。加強綠色園區建設,加快開發區循環化改造升級,促進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增強產業創新發展能力
(一)強化產業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推進新型研發機構改革發展,建立市場化的運營管理制度,構建“新型研發機構+投資發展公司+專業研究所”的組織架構,賦予其人員選聘、職稱評審、科技項目管理、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處置等自主權,打造“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共同體。加快建設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持續深入抓好“創谷”建設。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在武漢光源、商業航天、激光應用、高速軌道交通、智能船舶制造、電磁制造、生物醫學成像等領域,統籌建設一批高水平創新平臺。整合全市范圍內檢驗檢測業務,引導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向開發區集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新興產業培育機制。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創企業全鏈條孵化體系,打造孵化“初創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新興產業”的搖籃。實施科技項目揭榜制,聚焦集成電路、北斗導航等地球空間信息、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等重點產業領域,加快“卡脖子”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每戶補貼20萬元;對超過有效期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每戶補貼5萬元;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每戶補貼50萬元,各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數字經濟應用場景建設。建立數字經濟、線上經濟應用場景征集、遴選和發布制度,搭建數字經濟應用場景對接平臺。圍繞建設智慧城市,每年公開發布智慧城市需求清單,重點面向醫療、教育、公安、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等領域,每年發布50項以上、3年建成150項以上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推廣創新產品應用。制定武漢市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鼓勵優先應用創新產品和服務。搭建武漢制造市場循環供需對接平臺,打通產供銷,穩定供應鏈,推廣應用“武漢造”。開發區在政府投資項目和政府采購中,使用與目錄內創新產品同類別的,應預留一定預算份額用于創新產品應用示范。(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8日。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